第21章 第三案:灭门惨案(6) (第1/2页)
李安国听完任曼妮的汇报。
也同任曼妮一样,对念念的话无条件相信。
但采集指纹属于强制侦查。
必须有明确的证据证明林浩有犯罪嫌疑,才可强制采集。
也就是说,就算他能说服异地警局配合,林浩也有权拒绝。
“那怎么办?”
任曼妮抱着念念坐下,头疼的看着李安国桌上的检验报告。
水果刀上的血迹经鉴定,确为平伟才及其家人的血。
且在水果刀上发现一枚指纹残留。
现在只要能拿到林浩的指纹进行对比。
这案子就能破了!
李安国摇头。
“林浩有确切的不在场证明。
就算指纹对上了,也定不了他的罪。
他完全可以说是有人陷害他。
故意将他的指纹留在水果刀上。”
任曼妮头更疼了。
突然就想起自己高中时期解数学题。
有种知道答案却推理不出过程的无力。
念念看看这个,又看看那个。
小脑袋一歪,“那我们不能去找他吗?”
任曼妮眼睛一亮。
对啊!
山不来见我,我自会去见山。
已知林浩的不在场证明是假的,那他的行程一定会有破绽!
任曼妮举手,“李队,我申请出外勤,我想去一趟外地,调查林浩。”
“我也要去!”念念紧跟着举起小手,葡萄似的大眼睛,布灵布灵的看着李安国眨巴。
破案比上学好玩多了!
只要她能帮爸爸多破一点案子,爸爸就不会让她去上学了吧?
一大一小期待的看着李安国走进局长办公室报备。
扭头就回宿舍收拾东西。
因为是短途出差。
所以任曼妮只带了几件换洗衣物,就牵着念念的手在警局门口等。
李安国汇报完,直接将车开到门口。
一大一小坐进后排。
趁着天黑前,赶到了林浩所住的酒店。
五星级家庭式公寓。
普通双人间都要一千多一天。
李安国问完价格,一阵牙酸。
超标太多了!
也不知道任局给不给报销。
就在他犹豫是换一家酒店还是咬咬牙住下的时候。
一个手机从他脸旁伸过。
“滴,付款成功。”
服务员微笑递上房卡,简单交代了一下退房时间,便叫来另一名服务员带他们上楼。
电梯里。
李安国不好意思的看着任曼妮的背影。
偷偷操作手机,将钱转了过去。
家庭公寓式酒店的房间布局是一厨一厅两室两卫。
进门左手边是个厨房,厨具冰箱一应俱全。
往前走是客厅。
客厅两边是两个卧室。
右边的卧室里自带独立卫生间。
左边卧室则在卫生间旁边。
隐私性极强。
非常适合一家四口和像他们这样结伴出行的组合。
男女同屋不同房。
既能保障女性独自住酒店的安全,又不会尴尬。
不愧是五星级酒店,想的真周到!
念念知道是任曼妮付的账。
参观一圈后。
果断拉着李安国的手走向左边。
“爸爸,我们住这边!”
任曼妮见李安国选了左边,也没推辞。
毕竟她一个女孩子,有个独立卫生间确实要方便一些。
不过她主动喊了念念跟她一起住。
念念虽小,但也已经三岁了。
也是时候懂得男女有别了。
念念抬头看向李安国。
(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)